聊城經開資產運營有限公司所屬位于聊城市經濟開發區廬山路東、牡丹江路南新能源產業園房產
圍觀數:64 我要購買轉讓底價: 12,482.1萬元 | |
項目編號:SWZC250337H | 保證金: 10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聊城經開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7-03至2025-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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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337H | 監測編號 | GR2025SD1001118-2 |
標的名稱 | 聊城經開資產運營有限公司所屬位于聊城市經濟開發區廬山路東、牡丹江路南新能源產業園房產 | 轉讓底價 | 12,482.1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7-03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7-09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聊城市信遠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5-01-02 |
評估結果(萬元) | 13,869 | 備案單位 | 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處 |
房產具體信息 | |||
房產證號 | 魯(2023)聊城市不動產權第0003942號、魯(2023)聊城市不動產權第0003943號等 | 地址 | 聊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路東、牡丹江路南新能源產業園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52300 | 建筑結構 | 鋼筋混凝土結構 |
建成時間 | -- | 用途 | 工業用地 |
詳細信息 |
1、標的部分房產處于租賃狀態。 2、標的位于經濟開發區廬山路東、牡丹江路南經開新能源產業園區內。 3、標的包含新能源產業園1#-4#宿舍樓、5#實驗樓、9#原材料庫房、10#成品庫房,總建筑面積約5.23萬㎡,總占地面積約8.99萬㎡。其中:1#-4#宿舍樓、5#實驗樓,建筑面積約2.92萬㎡,占地面積約3.77萬㎡;9#原材料庫房、10#成品庫房,建筑面積約2.3萬㎡,占地面積約5.22萬㎡。 4、標的租賃情況:1#、2#宿舍樓、5#實驗樓租賃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9年11月31日止,9#原材料庫房租賃期限2020年7月1日起至2030年6月30日止,10#成品庫房租賃期限2021年6月20日起2031年6月20日止,標的租金按年進行收取,自轉讓后下個收租期開始,租金歸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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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7-03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房產位于聊城市經濟開發區廬山路東、牡丹江路南新能源產業園內。 2、標的房產權屬清晰,無抵押。 3、標的整體轉讓,不予拆分。 4、標的資產地塊二土地總面積為217684㎡,本次為部分轉讓,轉讓面積為52280㎡。 5、標的所有權為聊城經開置業有限公司,本次委托聊城經開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受讓后與聊城經開資產運營有限公司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6、如因國家政策及非轉讓方原因導致產權未能辦理不動產過戶登記手續,轉讓方不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看貨聯系人:李經理,聯系方式:18606355817。 8、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場踏勘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9、其他重大事項詳見聊信評字2025第250006號聊信評字2025第250007號 《房地產評估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現場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逾期不簽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主張違約責任。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本項目《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一次性劃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赴轉讓方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有狀況接收標的。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標的資產轉讓過戶所涉及的交易稅費,凡國家有明確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的交易稅費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交易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具體稅費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轉讓標的涉及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等費用,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含當日)起,由受讓方承擔。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繼續履行與標的資產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如要解除租賃合同,需自行與承租方協商并承擔相關費用。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資產的情況,同意交易完成后在辦理標的資產的過戶過程中,轉讓方僅以提供現有資料為其應盡的協助配合義務,其他事宜均應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不承擔標的資產過戶不能的法律風險。如若因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轉讓方的因素導致標的資產完成權屬變更的日期過于遲延,受讓方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承擔未履行協助配合義務的違約責任。 10、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對房產所在地購房政策規定的購房人資格進行確認,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謹慎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0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 聊城經開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山東省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街道灤河路南、廬山路西裕昌國際金融中心A區1號樓21層21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陳梁 | 注冊資本 | 10000萬人民幣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聯系方式 |
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趙經理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531-81272777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貨聯系人 | 李經理 | 看貨聯系電話 | 18606355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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